昨天,接到阿军给我的电话,很是意外。
阿军曾经是我在部队的一个兵,多年前,我在某连队当指导员时,他是炮班的班长。后面退伍后南下深圳打工,逐渐也就失去了联系。没想到,现在他又回到了我所在的海滨小城,说要请我晚上吃个饭,叙叙旧,聊聊天。
晚上,我们在约定的会展中心旁的“南海渔村”酒店见面了。在环岛路徐徐海风的吹拂下,我又见到了分手多年的军中小兄弟。走出军营几年,他的变化很大,但酒量好象没涨。几杯过后,问起他的情况,他说在南方的这几年,开始是吃了不少苦,经过努力,也有了自己的一份事业。这次,被公司派住厦门拓展市场。问他该结婚了吧,涨红了脸的他给我讲述了他的婚姻境况。令我吃了一惊的是,他说他和老婆去年底结婚时,在新婚之夜,他们竟很郑重其事的签定了一份所谓的《结婚合同》。(以下是我根据他的原话回忆整理)
老哥,你也知道,咱们中国人太重视结婚证书那一纸契约,男女之间一旦有了那一纸契约,双方就产生了一种永远都纠缠不清的关系,就宣布基本上要一生厮守。是吧!乖乖!人的一生有那么多的日日夜夜,让两个人终身厮守在一起?这科学吗?这符合人性吗?
我那位是个“小资”,是做对外贸易的,思想也很前卫。她常给我说,时间能改变一切,当然也包括爱,包括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感觉。一男一女天天纠缠在一起,不要说避免不了的磕磕碰碰,就是什么矛盾也没有,也会产生审美疲劳,何况,有很多的婚姻的另一方还谈不上美。其实,所有的婚姻都是矛盾的滋生场,因为男人跟女人一旦拥有了那一纸契约,就宣布你是我的人,或者我是你的人了,双方的自由由此受到了极大的限制。当受到限制的一方一旦无法忍受对方的刻薄和管制,他或者她就要抵制或者反抗,由此,婚姻的裂痕就出现了,而婚姻一旦出现裂痕,就无法去弥补。不少家庭都采用妥协和忍让的办法去弥补失败的婚姻,但妥协和忍让换来的暂时家庭和平并不代表婚姻创伤的康复。
有人说,婚姻是爱情的坟墓。我想,即使不是坟墓,那么也是锁链编织的大网,这张网,只要你粘上,你就很难脱身,即使你想从中逃脱,即使不伤筋断骨,也得扒去一层皮,或者折腾得你死去活来。所有的婚姻苦难基本上都与那一纸结婚证书有关,那一纸证书,看似没有分量,实际上在人们的印象中上比泰山还重,因为那一纸证书凝聚着人们几千年的婚姻观念、传统道德观念以及社会习俗等价值取向,而且还有法律的约束。
所以,老哥,我们俩在结婚前,就这样讨论过,如果婚姻也能像签合同那样一年一签或几年一签,合则续签,不合到期自然分开,那该多好。哪里像现在这么多麻烦,一旦结婚,终身服役,要想毁约,其代价就先令很多人望而生畏。
于是,在我们去年底结婚时,我们就草拟了一份《结婚合同》。呵呵,合同共有10条,上面详细写明了我们之间该享有的权利和该尽的义务。在重要的最后一条,我们写了合同的期限是“先签10年。到合同期满后,双方可以视生活情况再讨论是否续签。”在我们的新婚之夜,我们郑重地签上了各自的名字,每人一份收藏。现在,每当我们看到这份合同时,还是觉得很有责任感的。当然,我们双方的家长都不知道这事,不然,嘿嘿,我们肯定会挨骂的吧!
这件发生在我小兄弟身上的新鲜的事情,让我今天陷入了沉思。现在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,跟几千年前的群婚以及更早的“只知有其母,不知有其父”的母系时代相比,的确是一种进步,但社会不断在飞速的发展,有没有可能在结婚证书上进行彻底的改革呢?比如就象阿军他们这样,把结婚证书改为结婚合同,合同的签订方式及签约内容,我们可以参考商业合同的操作方式,但前提是一定要灵活、自由。或许这样,中国人的婚姻才能摆脱链锁式的羁绊,家庭才能不受婚姻的制约和困扰,才能给人们更多一些的生存自由,生活质量也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,也将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。